2012年秋季谢岗镇本地户籍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为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规范办学行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201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开有序进行,我镇3所公办小学的招生工作纳入全镇招生规划,进行统一招生工作。
一、招生原则
小学一年级招生原则是按户籍管理,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二、招生对象
公办小学招收具有谢岗镇户籍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6周岁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起始年龄。2006年9月1日前出生的未达6周岁的儿童应留园接受学前教育。)
三、招生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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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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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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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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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园社区、曹乐、稔子园、赵林、五星、谢山、大龙、大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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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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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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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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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村、南面、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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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7日至5月7日,逾期不候。
五、报名办法
1、符合招生条件并在本镇幼儿园就读的学龄儿童直接在就读的幼儿园报名。
2、符合招生条件但在外镇(地)幼儿园就读的学龄儿童在镇宣教办报名。(地点:镇政府九楼)
六、报名需携带的有效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小孩页),报名时上交。
2、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录取办法
镇宣教办将统一审核材料,按划定的学区范围安排学位,并在六月份公布公办小学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87765307